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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贵州商学院源于1947年创立的“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拥有七十七年的办学历史,是贵州商科教育的发祥地。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贵州商学院”,是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学校坐落于贵阳市白云区麦架河畔,总规划占地面积978亩;学校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先进,图书资源充足,生态环境优美、红色文化浓郁,师生学习生活环境舒适优美。

学校以商为名,因商而建,依商而兴,始终以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与行业发展为己任。建校以来,秉承“尚信塑品 致用立身”的校训,扎根贵州大地办学,培养了10万多商科英才,被誉为“黔商摇篮”,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根据《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我校属于贵州省委省政府“做大”的省属高等院校,2023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

学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设有11个教学单位,面向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开设有30个本科专业(含1个合作办学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4个学科门类。获批贵州省一流本科专业7个,其中,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自2018年以来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一直排在全国前20位。现有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就业创业“金课”1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一等奖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金课”(一流课程)27门,省级教改项目60项。

贵州商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学生1万余人,教职工769人,其中,专任教师502人、外聘教师100余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225人;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管专家4人,省级百千万人才3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金师”(教学名师)6人。学校聚焦贵州省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平台人才支撑需求,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和方向积极探索,通过柔引陈鲸院士团队,筹建贵州省数字经济与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柔引一批高水平拔尖人才,积极构建学校科研团队,为学校改革发展注入新活力,为培养既有创新精神又有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做好人才储备,并出台一系列人才“引培用留”激励政策,推动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贵州商学院围绕我省重点学科提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重点创新平台创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常年引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或较大发展潜力的各类人才。


第一层次(顶尖人才):


研究方向处于国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主要包括下列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1-3名)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5.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拉斯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讲授;

(4)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荐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5)“神农英才计划”领军人才;

(6)岐黄学者;

(7)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

(8)国家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或从事科研业务的副主任;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

(5)国家重点型号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

(6)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3)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前4-5)或一等奖(排名第2)或二等奖(排名第1)获得者;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主编、副主编或一等奖主编,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或专著奖等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奖项;

(5)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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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4)青年岐黄学者;

(5)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

(6)国家青年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3)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主任或副主任,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常委;

(4)国(境)外世界排名101-2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

(3)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获得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2)、二等奖(排名第1)获得者,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

(4)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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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次(优秀青年人才):


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



A类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 5 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

(1)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2 篇。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1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件以上,并已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获利100 万元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1)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1项,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主持培育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个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个。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2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布的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的权威期刊、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SSCI期刊或 CSSCI期刊收录2篇。

(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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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人才:

博士研究生(国内“双证”)和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双高”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C类人才:

博士研究生(国内“双证”),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D类人才:

我校急需紧缺专业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贵州商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为事业编制。



人才待遇:


1.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按“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协商确定。

2.第四层次人才待遇:

(1)A类、B类人才:学校给予人才引进费、安家费、住房补贴95万元。

(2)C类人才:学校给予人才引进费、安家费、住房补贴80万元。

(3)D类人才:学校给予人才引进费、安家费、住房补贴45万元。

学校特殊急需第四层次人才待遇可按照“一人一策,一人一议”原则协商确定。


其他待遇:


1.具有副教授以下专业技术职称和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三年内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

2.学校一次性给予二年租房补贴3.6万元。

3.按照当年贵州省相关政策在服务期间考核发放人才津补贴。

4.报销来校面试期间住宿费和往返路费。

5.高层次人才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协调解决配偶工作(以入职时已取得结婚证为准,入职后登记结婚的不享受该政策);高层次人才配偶在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协调工作调动。

6.高层次人才配偶不能办理入编手续的,如身体精神健康,学校根据本人学历、能力等条件,安排工作岗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7.高层次人才若有子女随迁,可申请协调子女入学问题。


优才服务:


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落实“优才卡”“人才绿卡”服务制度,全心全意为人才提供高质量服务。






贵州商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序号

引进学科

拟聘院部

1

0201 

理论经济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2

0202 

应用经济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内陆开放型经济学院

3

0253 

税务

会计学院

4

0256 

资产评估

会计学院

管理学院

5

0301 

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7

0307 

中共党史党建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0354 

知识产权

管理学院

9

0402

心理学

通识教育学院

10

0403 

体育学

体育教学部

11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大学外国语教学部

(国际教育学院)

12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大学外国语教学部

(国际教育学院)

13

0701 

数学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

14

0702

物理学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5

0705 

地理学

旅游管理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

数字经济与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筹)

16

0714 

统计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17

0803 

光学工程

数字经济与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筹)

18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9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数字经济与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筹)

20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1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2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旅游管理学院

23

0835 

软件工程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4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数字经济与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筹)

25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数字经济与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筹)

26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

27

1202 

工商管理学

管理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

内陆开放型经济学院

会计学院

28

1203 

农林经济管理

经济与金融学院

29

1204 

公共管理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30

1205 

信息资源管理

经济与金融学院

31

1254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学院

32

1301

艺术学

文化与艺术传媒学院

33

1352 

音乐

文化与艺术传媒学院

34

1357 

设计/1403设计学

文化与艺术传媒学院

35

140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6

1404 

遥感科学与技术

数字经济与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筹)

37

1405 

智能科学与技术

数字经济与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筹)


注:国(境)外学历人才可参照以上学科专业投递简历。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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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851-84873137 


联系人:

董老师、任老师


学院网址:

http://www.gzcc.edu.cn/


简历投递邮箱

GuizhouSXYHR@163.com

(邮件格式:姓名+拟聘教学院部+所学专业)


人才招聘工作接受贵州商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51-84873856  纪委、监察专员办。



来源:人事处

编辑:新闻与融媒体中心(程敬越)

一审:刘静怡

二审:阮潇潇

三审:苟先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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